• 涅槃(二) - [纯粹涂鸦]

    2009-04-22

    Tag:涅槃

    告示:从2月23开始,这篇写了俩月,鄙人出活向来慢得很,众家看官稍安勿躁~~~
            另,不太想一口气写完了,生性疏懒,喜欢慢慢写,所以把大个写完了,咱要不先写点儿别的?

     

     

    凤壹·大个(下)

     

    那是一个一群没心没肺——其实或者应该说是自我暗示为没心没肺——的人,如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一样整日作乐的时代。

    好吧,没有整日,至少是下班以后。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我的概念中,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最大的特点就是“没谱”,我们也一样,没谱得可以。尤其是大个,没谱得自得其乐,没谱得得意洋洋,“二”的生活态度,简直成了他的荣光。

    其实我现在想想,“二”真的是一种很开朗,很乐观的生活态度。有人嗤之以鼻,不过——那个问穷人饿死了为什么不去吃肉汤的皇帝固然是二的,但是那种二是无知造成的,无知者无罪,他的罪无非是尸位素餐。不过倘若真的知道油盐酱醋之难,并也身在民间体尝着疾苦的,却还能二得起来的,恐怕本也不多,看着这种二,不由得觉得那不但是种态度,甚至已经是种精神了。

    大个常说的一句话是:“等我以后收购了这个地方,把你们都聘回来当领导。”

    开始的时候似乎说的是加工资,后来是当领导,最后干脆就不开什么空头支票了,直接就是“等着,等我以后收购这个地方的。”仿佛是一种赌气或者赌咒式的言语,包含着小小的意淫式的幻想——甚至有的时候这种幻想还能影响到很多他身边的人,比如我,尤其在喝酒了之后。酒神状态仿佛就是指这种状况。

    大个的幻想非常多。他说要开发一个连锁的设备,从下载mp4到发送到某些用户的终端上播放一应俱全的服务;后来,他又策划一个“一元电影”的计划,说要找一千万个人,每个人捐一块钱,然后拍一个小成本的电影,之后刻一千万张DVD,给这一千万个人,作为他们的专属收藏……

    诸如此类。

    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当做逗闷子,重要的是,颇认真的大个最重要的毛病是执行力不行,他自己也往往只认真在叙述的过程中,真正要实施的话,他通常是会消失的。

    ——他也许能拿出隆中对来,但要他六出祁山,是不可能的。

    只是,后来我们发现,他这些神叨叨的碎碎念,多半都变成了人们的生财之道。而我们所有人在感叹的同时,大抵还是无法认同去实现任何一个他的想法的。

    这世界上,并不缺乏创意,也不缺乏执行力,缺乏的,无非是创意和执行力之间的沟通渠道罢了,而可悲的是,大部分人都宁可自己是这个渠道上的阻碍而非推手。

    大个对此不以为意得很,他的乐趣其实只是在于把想法说出来,至于大家是赞成还是反对,他却并不是那么在意了。他后来甚至于喜欢上了阅读,经常看些奇奇怪怪的书,然后和我们一边吃烧烤一边“布道”。我们也就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听着他掺和了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道教和民间各种其他信仰的“禅机”。

    但是他终于也没有收购“那个地方”,而是走了。

    他觉得累,而我们其实大部分人也觉得他并不适合做媒体工作,他的想法飘忽在云层之上,低不到尘埃里也开不出花。他离开的时候很简单地告别了众人,就仿佛是下班或者是夜会散场一般,我们也就如下班或者夜会散场一般地淡淡招呼。那之后,我们依然常常出来喝酒玩乐,一如往常。

    只是突然有一天,我们发现,很久没有聚会了,不知道酒吧是否因此冷清了?只是我们仿佛都一夜从良,许久不曾放浪形骸,之后便听说大个已经去了加拿大。

    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们完全不知道,后来陆续有人在网上碰到他,据说住在加拿大的“前女友”家中。而之后这“前女友”也就变成了嫂夫人。

    其间,他回来了一次,和我们吃了一回烧烤,略带伤感地说,我不喜欢告别,所以我走了,就谁也没告诉。之后,本来说好不饮酒的众人还是杀去了酒吧,喝到泪奔。

    之后,他又再次隐遁,我们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我们的手机里面总是存着他的手机号,但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拨通,或者,什么时候这个号码会打来。只知道,再回来的时候,仿佛也不是很久,半年都不到,他一脸惆怅地说着被逼婚的事情……

    之后再回来,便已经是一脸幸福地介绍着身怀六甲的未过门的妻子。

    他的人生依然是充满了不靠谱的细节的,充满到了我都没有办法不欣赏他的程度——他的人生是一幕喜剧,平淡无奇却不见首尾,机锋暗藏。

    婚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狂欢时代基本上彻底结束,而烫一壶酒,就着落英缤纷感怀往日的时刻,却又还没有降临到我们的身上。这也许是他没有动力回来的原因吧。

    ——不过,倘若真的有天要和大个感怀往事的话,我倒宁可在五光十色的夜店,周围是嘈杂的音乐,嘴里是烈酒、碎冰和粗口,手执骰盅,伴着云烟,就此一夜。

  • 涅槃(一) - [纯粹涂鸦]

    2009-02-12

    Tag:涅槃

    凤壹·大个(上)

     

    其实在我计划些这东西的时候,我并没有料到我第一个写的人会是他,我很以为我会先写些如lj或者F或者BB之类的人。

    但是我还是先写了他,大个。

    无疑,大个是个大个,以至于后来他离开了之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都把三维机房里面的一个用泡沫塑料制作的复活节岛石像的仿制品称为“大个”。

    第一次见到此人,他正在和Punz说话,于是旁边的就悄悄说,那个是新来实习的,从加拿大回来的,一米九二。当时真是除了个头也并没有留意别的什么,因为那个年代的“那个地方”实习生还是很多的,那个时候,我们迫切地需要各种各样的免费劳动力,一方面节约成本,另一方面也减轻劳动负担。小小的一个楼层里,往往有着川流不息的实习生,混到脸熟才走的本来就很少,现在向来,大个真的是个特例了。

    自来熟,大个就是这样评价自己的。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挺好相处的人了,但是如果没有必要的话,我并不习惯于主动和不认识的人说话,尤其如果这个人是个同性的话,不过大个显然不是,就像知道他来实习之后不久,几天的样子,他突然在机房里找到我,有如一个多年老友一样:“走,晚上喝酒去!”

    ——我愣住。

    自然他之后还说出了如lj、丫头等等人的名字,让明白这是一场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的聚会。只是倘若换做是我,我绝对无法冲一个不认识的人如此自然地说出一个这样的邀请来。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很礼貌地问了他的名姓,可是之后lj打电话来问我说:“大个去找你了吧?”从此,大个就变成了他的名字。他丝毫没有什么不开心,接受这个名字似乎比接受他的本名还要快。第二天,他再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喂,我大个。”

    大个出现的时候是个非常有趣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刚刚开始泡吧和喝酒,而那个时候我也刚刚开始失恋。最妙的地方是,那个时候,我周围的一帮子人都几乎在失恋。

    酒量颇好,玩性超高,还在外国的酒吧调过酒的大个马上成为了我们变身party animal的强效催化剂。那时东园路本色包厢的服务生都认识了我们这帮人;中信广场上曾经有个Circle酒吧,那里的酒保后来干脆直接下班回家,告诉在露天桌椅喝酒的我们,喝完了酒把酒扎和杯子放在桌子底下就可以了;大个离开深圳很久以后,我去一个叫做ibiza的酒吧,里面的酒保还请我们喝酒,原因是“我认识你们,你们都是大个的朋友嘛”……

    那是我喝酒最多的一段时间,也是几乎所有涅槃者们喝酒最多的一段时间,以至于后来,“那个地方”在我们都走了以后,开始散布关于我们堕落的评价——似乎没有太多评价到我身上,恐怕是因为我还有些别的值得奚落的事情吧,那是后话。

    古龙说,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什么越喝酒武功越高的人,不过李白倒是确乎说过“斗酒诗百篇”,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所以估计不用舞刀弄枪的人反倒不需要什么太清醒的头脑——这也是现在公务员考试都要问问酒量如何的原因吧我想——不过喝酒对于一些如我们这样的貌似脑力劳动者的人来说究竟是一件好事还是意见坏事,却是我无法置评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知道现在也没有觉得什么酒是特别好喝的,不过的确是有些酒可以让人喝了以后觉得愉悦——为了那一小段时光的愉悦,有的时候却要第二天难受一天。但是通常人还是想各种方式让他人和自己去享受如此的娱乐。

    大个的“凝聚力”恐怕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好酒之徒,在认识他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只要有人叫,他一定会出来喝酒,每次有人让他和,无论是敬酒、陪酒、罚酒,他都来者不拒。但是他却真的很少喝醉过。只有见到他反应迟钝,但喝道胡言乱语,不省人事却倒一次也没有过。所谓醉生梦死,醉梦原本就是在生死之间的东西,一清二楚的,也就不成为醉和梦了。二两黄汤下肚,总得有个惺忪朦胧的效果,长喝不醉的,也是一种痛苦。不过大个的本事是,虽然也见到他第二天失忆,但却总也没有见到他出什么问题。在懵懂之间,他总是能拿捏到位,也不知道是一种运气或者是一种技术。

    我更愿意相信那是运气,大个看来就像是一个没有任何城府的人,虽然他是实习生,但却比我们很多人都要“老”了,虽然他是实习生,也比我们很多人要“大”,一个块头大,年纪也大的实习生,却单纯得近乎可爱——好酒之人多半也都好色,大个好色,不过他却丝毫不掩饰,他的好色,浑然天成得很。

    大个在加拿大留学。他很得意于他的观察能力:“很多留学生放假都走了,但是我发现,走掉的学生是没有妞泡的,因为新生入校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放假回来,我第一年就走了,然后就很孤独。”大个讲述这个孤独的时候也不免现出一些孤独的神情,但是那神情马上就变成了得意,“不过我第二年就很早去了,加拿大那个地方,人都很少,不早去一点妹把不到,呆着也很无聊。每年开学前,该成双成对的,早就成双成对了,哪里轮到那些后来的?”

    大个在加拿大生活了许多年,他的想法中总有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东西,有的时候我们甚至怀疑加拿大是不是太低调了,按照这状态看来,那里仿佛是个比法国还要浪漫开放的地方。有的时候浪漫和开放只能存在于国外,中国人是不擅长好聚好散的。不过大个却也坚持一个观点,就是绝对不随便在朋友圈中下手——下手这个词有些可怕,其实我倒相信大个相比很多人,并非那种单纯满足欲望的动物,只是他比一般人要来得直接单纯些罢了——他喜欢艳遇,喜欢那种偶然性和惊喜的感觉,并且对此非常执着。

    他确实在这个方面有天赋,我们也几乎是亲眼见证了他用一瓶大约价值4块钱的水去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美女搭讪,然后就混熟了的经历,甚至他出来泡吧,都不用主动出击,就会有女生借口不舒服让他送回家——十分钟后他回来了,我们惊异于他的迅速,他讪讪地说,“送到楼下就让她自己上去了。”当我们怀疑他是不是个光说不练的假把式的时候,他又说,“我觉得牙长得不好……”

    去年,大个结婚了,以一种我们都无法想象的速度——那女生曾经是他的“前女友”,之后复合了,之后怀孕了,之后就是奉子成婚。

    这个老套的国内青年逼婚戏码,我倒是真的一点也没有想到会出现在大个的身上,不过却真的上演了。婚礼很低调,只宴开八席,来者皆亲朋,没有什么领导致辞之类的繁文缛节——俩人其实都在加拿大生活,哪里来的领导——大个那天喝了不少酒,什么酒也都喝了,他的新娘子却在一旁滴酒未沾,我们都知道嫂夫人身怀六甲,却到最后才知道,原来她心里是很想喝的,直到我们走的时候,她才悄悄地说,等生下来孩子,欢迎我们去加拿大陪她喝酒……

    一向让我们以为是花心情圣,不醉酒仙的大个,那个时候已经喝得有几分迷离,不过那个时候,在他的醉眼之间,我却仿佛看见了一丝从未见过的幸福感。

    目前已经很久没有再见他了,只是在msn上看见了他上线,名字已经更改为“长子出世”,我知道他打字慢,也就没有和他说话,对于一个他这样的朋友,等他回来一起去喝酒才是最好的,也几乎是唯一的方式。

  • 涅槃(零) - [纯粹涂鸦]

    2009-02-12

    Tag:涅槃

    题记——写在一切之前和一切之后

     

    我已经离开“那个地方”有日子了。昨天,Joe去北京了,我告诉她我虽然没有打电话和她告别,但为她在博客上贴了一首歌,小伤感了一下。

    我和Joe以及很多其他人都是离开了“那个地方”,去到了别的地方的。“那个地方”并非是一个不可言说的,有如伏地魔之于魔法师一样的名词,不过我依然不想提及这个名字,因为我并非写篇文章上来数落那里的不是,仅仅是想回忆一下在那里认识而后来又离开了那里的人们。

    大部分的人已经干脆彻底地离开了这座城市,自然也有很多在那里认识的好朋友还在那里继续忍受着,不过他们就不是我这篇《涅槃》所想要写的人物了。

    这题目,算是一个暗号吧,能看懂的人,自然都能看懂。而看不懂的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因为这暗号本来就不是一个什么需要重点理解的部分。

    ——暗号是属于“伏地魔”的。

     

    之后,可能还有人会离开那里,我心中觉得那些人选都在渐渐浮现,不过我想,那应该是另一番景象了,自我离开之后,那里在不断不断变化着,再离开的人心境恐怕和我也会不同。我只好写些我觉得还稍微能牵扯上的,年深日久,其实有很多人离开的先后顺序我也记忆不清了,但是我也相信这并不影响我用单元剧的方式来记录这一切。我写下这些事情,作为所有这些人离开“那个地方”的一个小结,这就是一切结束之后方才可以做的事情。

    而在一切开始之前,我要先解释一下题目,对吧?

    涅槃:凤凰每次死后,会周身燃起大火,然后其在烈火中获得重生,并获得较之以前更强大的生命力。
    P.S.凤凰和麒麟一样,是雌雄统称,雄为凤,雌为凰,其总称为凤凰。